講者 | 璽恩 Sien Vaness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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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我常在思考一個問題,就是如何不被煽動?現在的社會與媒體,包括人的相處常常建立在被煽動的情緒之下,只要在facebook上說一句話,其他人就開始附和與按讚。然而如果發文者的言論是屬於負面情緒,或者「只是一個感覺,不夠客觀」,在快速散播的網路世界,其實很容易促成誤會與紛爭,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不和睦。
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,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:就是高傲的眼,撒謊的舌,流無辜人血的手,圖謀惡計的心,飛跑行惡的腳,吐謊言的假見證,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。
箴言第6章:16-19
有人會問我說:「璽恩,你常常出國工作看起來好快樂喔。你都沒有憂慮嗎?」其實兩者皆有,我常為著我的工作可以閱覽各個國家感謝神,然而並不是沒有低潮與難過的時候,只是我不會在網路上宣揚。因為除了自己家人外,我覺得在所謂的公共場合說話都要負責任,說好話無非是安慰、造就、勸勉。這不是假裝屬靈,而是我不想要做耶和華所厭惡散步紛爭的人。沒有人是完全的,包括我,所以是不是在每次說話或PO文時都可三思而後行呢?
我認為,所有被煽動的情緒常是因為「比較」的結果;沒有「比較」,就不會有負面感覺與批評。那為什麼有負面感覺,因為覺得對方憑什麼比你好(心裡的羨慕與嫉妒,再者是驕傲) 應該是我要在你的位置吧?或者也衍生了,我一點也不在乎的態度。
幾年前,我在自己的音樂領域中也常常會有比較與羨慕的心態,更深的情緒就是嫉妒、驕傲與自卑,我也知道不可以,並且嘗試說服自己不要管別人,管好自己就好。然而只要一聽到誰誰誰得獎了,誰誰誰獲得好處了,心裡就有莫名的失落和羨慕。當時很想放棄當下所做的,因為我覺得自己並不屬於這個領域或這個團體,我心中充滿孤兒的靈。後來的轉捩點是,當我真的知道我是屬於天父爸爸的孩子,我知道我的父母親完全支持接納我,這樣的安全感便完全把要跟別人比較,或想要獲得別人肯定的心態一掃而空,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自由與喜樂在我的裡面,這才是真正的做自己。
以前我對「做自己」的定義是,可以做自己想做的,不受約束,沒有人管,不在乎別人想法,但這背後卻是悖逆與恐懼的靈在操控。現在的「做自己」是不喜歡的事我也可以快樂去做,別人有但我沒有的,我可以替對方開心,我仍然可以做我想做的事,但我不會讓愛我的人傷心。這不是一次就勝過的,我也花了幾年的旅程,直到現在還在學習。容易被煽動,是因為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,或者是自己是誰。換句話說,如果你知道你是誰,你要的是什麼,你就會對有負面情緒的人有正面的影響力。我想這才能真正的使人和睦吧!
這個學習的路上沒有完全人,願彼此包容,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.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
【本文出自AsiaforJESUS 亞洲青年誌第22期P.5】